更长漏永的成语故事

拼音gēng cháng lòu yǒng
基本解释更:旧时夜间计时单位,1夜=5更,1更=2小时;漏:古时滴水计时的器皿;永:长。形容夜已很深或很长。
出处元·石子章《竹坞听琴》第三折:“我为你呵挨了些更长漏永,受了些裘寒枕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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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更长漏永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忠臣不事二君,烈女不更二夫 | 清·褚人获《隋唐演义》第49回:“忠臣不事二君,烈女不更二夫。我为隋臣,不能匡救君恶,致被逆贼所弑,不能报仇,而事别主,何面目立于世乎?” |
| 锲而不舍 | 先秦 荀况《荀子 劝学》:“锲而舍之,朽木不折;锲而不舍,金石可镂。” |
| 发综指示 | 《史记·萧相国世家》:“夫猎,追杀兽兔者狗也,而发踪指示兽处者人也。” |
| 裾马襟牛 | 唐韩愈《符读书城南》诗:“人不通古今,马牛而襟裾。” |
| 七搭八扯 | |
| 疑邻盗斧 | 战国·郑·列御寇《列子·说符》:“人有亡斧者,意其邻之子。视其行步,窃斧也;颜色,窃斧也;言语,窃斧也;动作态度,无为而不窃斧也。” |
| 先声夺人 | 先秦 左丘明《左传 昭公二十一年》:“军志有之:先人有夺人之心,后人有待其衰。” |
| 草菅人命 |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 |
| 正身明法 | 《晋书 元帝纪》:“二千石令长当袛奉旧宪,正身明法,抑齐豪强,存恤孤独,隐实户口,劝课农桑。” |
| 处实效功 |